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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海关2021年进出口商品检验典型案例 筑牢国门安全,服务外贸发展

南宁海关2021年进出口商品检验典型案例 筑牢国门安全,服务外贸发展

引言

2021年,南宁海关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进出口商品检验职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人民健康和生态环保。全年共检出不合格进出口商品数千批,涉及机电、化工、矿产、农产品等多个领域。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选取部分代表性案例予以公布,以案释法,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进出口秩序。

案例一:进口摩托车发动机存在安全隐患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南宁海关隶属凭祥海关对一批从越南进口的摩托车发动机实施检验,发现该批发动机共50台,均无CCC认证标志,且部分发动机的排气污染物排放值超过我国现行标准限值。经进一步核查,企业无法提供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环保达标证明。

【处理结果】

凭祥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该批发动机实施退运处理,并依法对公司处以罚款。

【警示意义】

进口机动车及零部件必须符合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和排放标准要求。企业进口前应核实产品是否取得CCC认证,避免因违规进口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案例二:出口硫酸铵包装不合格导致退运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南宁海关隶属防城港海关对一批申报出口至东南亚的硫酸铵进行包装使用鉴定时,发现部分包装袋缝口不严密,存在撒漏风险,不符合《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规范》要求。该批硫酸铵共计200吨,若货物在运输中泄漏,可能污染环境并危及运输安全。

【处理结果】

防城港海关判定该批货物包装使用鉴定不合格,要求企业更换包装并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口。因企业无法及时整改,最终该批货物未能按时出口,企业承担了相应损失。

【警示意义】

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并经海关鉴定合格。企业应加强包装质量控制,避免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滞港、退运乃至安全事故。

案例三:进口铜精矿有害元素超标

【案情简介】

2021年9月,南宁海关隶属钦州港海关对一批来自秘鲁的铜精矿实施检验,发现其中砷含量为0.8%,超过我国《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规定的0.5%限值。砷为有毒有害元素,若在冶炼过程中处理不当,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人员健康危害。

【处理结果】

钦州港海关依法对该批铜精矿作退运处理,并向企业宣讲了相关国家标准和环保要求。

【警示意义】

进口矿产品必须符合我国有害元素限量标准。企业应在合同中明确质量条款,加强装运前检验,防止不合格货物进境。

案例四:出口仿真饰品铅含量超标遭欧盟通报

【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南宁海关隶属梧州海关对一批申报出口至欧盟的仿真首饰实施检验,检出铅含量为500mg/kg,远超欧盟REACH法规规定的0.05%(500mg/kg)限值。该批饰品共计2万件,若流入欧盟市场,将被全部召回并通报,严重影响“中国制造”声誉。

【处理结果】

梧州海关判定该批货物不合格,不准出口。企业主动召回已生产的同类产品,并整改原材料供应商。

【警示意义】

出口商品必须符合进口国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企业应密切关注目标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原辅料检测,从源头控制质量风险。

案例五:进口冷链食品未如实申报检验检疫信息

【案情简介】

2021年12月,南宁海关隶属南宁吴圩机场海关对一批进口冷冻牛肉实施查验时,发现实际到货的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号与申报信息不符,且部分产品外包装破损,存在污染风险。经查,企业为加快通关速度,故意提供了不实信息。

【处理结果】

海关依法对该批牛肉作退运处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对当事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警示意义】

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如实申报,确保信息准确可追溯。企业切勿心存侥幸,虚假申报将面临法律严惩。

2021年南宁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典型案例反映了当前进出口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有个别企业法治意识淡薄、质量安全责任缺失的原因,也有对国际标准、技术法规了解不足的因素。南宁海关将继续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共同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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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11 12: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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